江西省遂川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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毒品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
为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禁毒斗争,依法严厉打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,鼓励举报毒品违法犯罪活动,减少毒品社会危害,根据《江西省毒品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》,特制定遂川县毒品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,具体如下:
一、举报内容
举报发生在遂川县范围内的毒品违法犯罪案件,或举报涉及跨县、涉外毒品违法犯罪线索;
有明确具体的举报对象、违法犯罪活动时间、地点、人员、物品等基本举报事实;
举报时提供的信息尚未被公安机关掌握,或虽被公安机关掌握,但举报人举报的内容更为具体详实,且在案件侦破过程中发挥重要或者关键作用;
符合举报奖励的其他必要条件。
二、奖励办法
1、举报毒品犯罪活动或者线索,缴获毒品10克以下,奖励300元;缴获10克以上50克以下,奖励500元;缴获50克以上500克以下,奖励1000元;缴获500克以上1千克以下,奖励2000元;缴获1千克以上10千克以下,奖励2万元;缴获10千克以上20千克以下,奖励5万元;缴获20千克以上50千克以下,奖励10万元;缴获50千克以上100千克以下,奖励20万元;缴获100千克以上视情奖励不少于20万元。
2、举报毒品犯罪活动或者线索,缴获易制毒化学品1千克以下,奖励500元;缴获1千克以上5千克以下,奖励1000元;缴获5千克以上25千克以下,奖励2000元;缴获25千克以上50千克以下,奖励5000元;缴获50千克以上100千克以下,奖励2万元;缴获100千克以上300千克以下,奖励5万元;缴获300千克以上500千克以下,奖励10万元;缴获500千克以上1吨以下,奖励20万元;缴获1吨以上视情奖励不少于20万元。
3、举报制毒工厂的,每查处一家,根据抓获犯罪嫌疑人数、缴获毒品及制毒前体、配剂数量等情况,奖励2万元至20万元。
4、举报制毒物品、制毒设备等其他制毒线索破获制毒案件的,根据抓获犯罪嫌疑人数,缴获制毒物品、设备等情况,奖励1万元至10万元。
5、举报重大涉毒犯罪嫌疑人的,抓获公安部(省公安厅)悬赏通缉毒贩,按照悬赏金额奖励;抓获公安部在逃人员信息库中毒贩,按照公安部追逃奖励办法奖励。
6、举报聚众吸食毒品人员的,查获3名以上不满5名的,奖励3000元;查获5名以上不满10名的,奖励1万元;查获10名以上的,奖励2万元。
7、举报吸食、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的,每抓获1人,奖励500元。
8、举报正在非法种植罂粟或大麻的,1亩以下每案奖励1000元;1亩以上的,每案奖励2000元;举报发现非法买卖、运输、携带、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毒品原植物种子50克以上或罂粟幼苗5千株以上、大麻种子50千克或大麻幼苗5万株以上的,奖励1000元人民币;经举报人提供线索,公安机关抓获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犯罪嫌疑人的,每抓获1人奖励2000元。
对符合多项奖励的同一举报,合计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30万元。
安检、旅检、货检、邮检、物流、快递等从业人员在查验工作中发现、协助公安机关破获案件的,按照所缴获毒品、涉毒物品的数量及奖励标准,对提供毒品犯罪线索人员进行奖励。
三、举报方式
遂川县禁毒办接受来电、来信、微信举报
举报电话:110、0796-6329158
来信举报:江西省遂川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和各派出所
微信举报:遂川公安微信公众号后台留言
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
遂川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
2023年4月20日
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提醒您:
珍爱生命 远离毒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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